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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歐美國家(如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愛滋治療指引 [DHHS Guidelines] ,及歐洲愛滋病臨床協會愛滋治療指引 [EACS Guidelines]),已不再將含有 abacavir(ABC)成分的單錠劑合併處方,如 dolutegravir/abacavir/lamivudine(DTG/ABC/3TC,商品名為三恩美),列為第一線治療處方。
本文將說明國際愛滋治療指引為何逐步將含有 abacavir 成分的處方排除在第一線治療用藥之外,並探討其背後的醫學實證。
下列醫療資訊由 台大醫院內科部感染科 林冠吟主治醫師 提供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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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cavir 是什麼?為何歐美指引開始調整?
Abacavir 是一種核苷類逆轉錄酶抑制劑(NRTI),常與 lamivudine(3TC)合併使用,並以單錠劑合併處方形式提供(如DTG/ABC/3TC)。

在過去,含 abacavir 的處方因服藥簡便、療效良好,曾被列為愛滋治療首選處方。然而儘管 abacavir 過去被廣泛使用,但隨著臨床研究與長期資料累積,醫學界發現其風險可能高於先前預期,其中包含以下風險:
1. 心血管疾病風險
2008 年, D:A:D多國觀察性研究首次指出abacavir 使用者的心肌梗塞風險明顯上升。
該研究指出,abacavir 使用者比未使用者發生心血管事件的機率高出近兩倍風險。然而.後續研究對此發現有不一致的發現,有些研究支持 D:A:D 的結論,指出 abacavir 可能會引發血管發炎或內皮功能異常,增加心血管事件的機率。也有像美國 FDA 所進行的統合分析顯示,未觀察到 abacavir 與心血管事件間的顯著關聯。
然而,D:A:D 研究持續追蹤至 2013 年,累積逾 36 萬人年資料,發現 abacavir 使用者的心肌梗塞發生率(每年約 0.47%)仍顯著高於非使用者(約 0.20%,即使排除了偏誤因素後,仍顯示近 98% 的風險增加。
這使得多數治療指引建議:對於有心血管疾病或多重風險因子者,應避免使用 abacavir,改採替代性藥物。基於這些潛在風險與替代藥物的可用性,國際指引決定不再將 abacavir 作為首選藥物。尤其是對有心血管風險因子的患者,如高血壓、高血脂、吸菸者,建議避免使用 abacavir。
2. HLA-B*5701 遺傳檢測的必要性
歐美國際指引建議,使用 abacavir 前需進行 HLA-B*5701 基因檢測,以避免發生率約為 5~8% 的嚴重藥物過敏反應。
儘管這項基因檢測能有效預測過敏反應,但對部分資源有限地區或快速開始治療來說,這項開始治療前的基因檢測可能會造成使用上的困難,降低了 abacavir 的實用性與便捷性。
而在台灣,根據本土研究發現,臺灣愛滋病毒感染者的 HLA-B*5701 盛行率並不高(0.3%),臨床罕見服用 abacavir出現過敏反應的案例,因此在臺灣並未建議將 HLA-B*5701 列為服用 abacavir 前的例行檢驗。
3. 無法同時治療 B 型肝炎病毒感染
對於合併 B 型肝炎病毒感染者,需要同時使用具有抗 B 型肝炎病毒活性的藥物,如tenofovir alafenamide(TAF)或 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TDF),不得單獨使用 abacavir。
雖然含 abacavir 成分的單錠劑合併處方通常會含有 3TC,3TC 也是具有抗 B 型肝炎病毒活性的藥物;但千萬不可使用只含 3TC 的藥物處方,因為單獨使用 3TC 很容易誘發 B 型肝炎病毒的抗藥性突變。
4. 其他兼具安全與簡便的藥物陸續上市
隨著其他藥物的發展,目前已有數種兼具安全性與療效的藥物選擇。例如:TAF 與傳統 TDF 相比,腎毒性與骨質流失風險較低。其他單錠劑合併藥物如bictegravir/emtricitabine/tenofovir alafenamide(BIC/TAF/FTC,商品名為吉他韋)有相當療效,無需 HLA 檢測,也無心血管風險疑慮。
這些替代藥物在患者順從性、藥物相容性與安全性方面具有優勢,使得含 abacavir 的處方逐漸淡出第一線治療。
5. 不適用於快速起始治療
快速起始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rapid ART initiation)是近年愛滋治療的重要趨勢。目的在於於診斷後儘速開始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以縮短病毒抑制時間、改善免疫功能並降低傳播風險。依據國際指引,除非出現特定禁忌症,大多數感染者在確認愛滋診斷後即可於同日或數日內開始治療。
然而 abacavir 並不適用於快速起始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主要原因在於,於歐美國家使用 abacavir 前需進行 HLA-B*5701 基因檢測,以避免潛在的嚴重過敏反應。此外,abacavir 可能增加心血管事件的風險,因此在臨床實務上更需審慎評估患者的整體健康狀況後才考慮使用。
基於以上風險與限制,abacavir 並不符合快速起始所需的安全性、可立即給予、不須等待檢查結果的條件。

目前國際愛滋治療指引的更新內容
1. 美國 DHHS 指引(2024 年版):
將 DTG/ABC/3TC 從「大多數愛滋病毒感染者建議使用的第一線處方」調整為「特定臨床情境可考慮的其他初始處方」。
指引指出,當考量腎功能或骨質問題而無法使用 TDF 或 TAF 時,則可考慮使用 DTG/ABC/3TC。
2. 歐洲 EACS 指引(12.0版):
建議有心血管疾病或高風險因子的愛滋病毒感染者應避免使用 abacavir,以減少潛在風險。
臨床指引更新後對感染者的影響
1. 對剛要開始接受愛滋藥物治療的感染者
臨床醫師與感染者對於藥物的選擇可能轉變,新診斷的感染者會開始被建議使用其他首選單錠劑合併藥物 BIC/TAF/FTC(商品名為吉他韋)或 DTG/3TC(商品名為洛瓦梭)的機會增加。
若感染者被建議使用含 abacavir 的處方,應主動向醫師確認自身是否有心血管相關風險,例如:年齡較長、吸菸、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或家族病史。
民眾也可參考「10 年慢性疾病風險評估工具」進行自我檢測(可使用國健署「慢性疾病風險評估平台」),避免使用abacavir以降低可能的心血管併發症。
此外,若發現自身合併 B 型肝炎病毒感染,也不應使用僅含 abacavir 與 3TC 的藥物處方,以避免 B 型肝炎控制不全。此時應優先選擇具抗 HBV 活性的 TAF 或 TDF處方。
2. 對已在使用 abacavir 成分藥物的感染者
請勿自行停藥,應與醫師討論是否需更換藥物處方。即便繼續使用,也應定期追蹤與心血管疾病具相關性的危險因子,並與醫師討論自身的心血管風險。
另外,由於 B 型肝炎病毒也能透過性行為傳染,若尚未感染 B 型肝炎,應接受疫苗接種;若未接受 B 型肝炎疫苗接種,也建議轉換為同時具有抗 B 型肝炎病毒活性的 TAF 或 TDF處方,以提供預防 B 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效果。
每年應該追蹤其 B 型肝炎血清學變化,以提早偵測 B 型肝炎感染;若已感染,則應該轉換為同時具有抗 B 型肝炎病毒活性的 TAF 或 TDF 處方,以免產生 B 型肝炎病毒抗藥性。

總結
Abacavir 曾是愛滋病毒治療中的重要藥物之一,但隨著臨床證據顯示其潛在風險,包括心血管事件與對 B 型肝炎病毒的治療限制,其使用逐漸受到限制。
現今強調「安全性」、「療效穩定」與「快速起始治療」的治療策略下,臨床醫師與感染者皆應定期檢視治療處方是否仍為最佳選擇,並依據個人風險因素做出最合適的治療決策。
參考文獻:
1. Panel on Antiretroviral Guidelines for Adults and Adolescents.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Antiretroviral Agents in Adults and Adolescents with HIV.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2024. Available at: https://clinicalinfo.hiv.gov/en/guidelines/adult-and-adolescent-arv
2. European AIDS Clinical Society. EACS Guidelines 2023. Available at: https://www.eacsociety.org/guidelines/eacs-guidelines/
3. 台灣愛滋病學會。愛滋病檢驗及治療指引第六版。2020。Available at: http://www.aids-care.org.tw/journal/treatment.php
4. 國民健康署「慢性疾病風險評估平台」。Available at: https://cdrc.hpa.gov.tw/hra-openservice-menupage.jsp?all
5. Sabin CA, Reiss P, Ryom L, et al; D:A:D Study Group. Is there continued evidence for an association between abacavir usage and myocardial infarction risk in individuals with HIV? A cohort collaboration. BMC Med. 2016;1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