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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預防與伊斯蘭宗教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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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愛滋防制的公衛策略會傾向跟當地的民間組織合作,透過民間組織與當地民眾溝通預防愛滋的觀念、同時消除愛滋污名。21世紀初,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邀請了南亞當地的宗教領袖參與愛滋預防的工作,希望將愛滋的疾病知識傳遞給社會大眾並影響輿論。然而,該計畫在巴基斯坦實行後,卻得到了反效果。

下列醫藥資訊引用及翻譯自 nam aidsmap: Involving religious leaders can undermine HIV prevention

本文章經愛知識 iKnowledge依編輯所在地醫療現況及閱讀習慣進行編輯及改寫

近期發表在《Anthropology and Medicine》一篇分析了 2010 到 2012 年間,在巴基斯坦進行的愛滋控制計畫(NACP)研究結果顯示,該計畫在巴基斯坦讓當地宗教團體及宗教領袖參與愛滋預防政策,反而讓 HIV 感染者遭到更多污名及譴責,且讓感染愛滋被視為一種道德問題。

這樣的轉變不能單方面歸咎於宗教領袖,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鼓勵宗教領袖對於性、性別、同性等議題公開表達自身的觀點,反而讓長久以來存在當地的愛滋污名及偏見合理化,並逐漸發展出比往日更加排斥、羞辱 HIV 感染者的言論及政策。

社會背景

2003 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透過一份官方文件建議讓南亞地區的宗教領袖參與愛滋防治計畫。該文件提到應該由愛滋領域的專家學者,向宗教領袖傳遞愛滋的疾病及社會學相關知識,這些以科學為基礎的知識可以幫助宗教領袖在傳遞愛滋預防相關信息時,更具疾病科學的思考及觀點。

2004 年,巴基斯坦政府正式發起了名為 「宗教防治愛滋倡議」的 NGO 組織,隨後去掉了「愛滋」字樣,變更為 「宗教健康理事會」。後來雖然該組織已經停止運作,但宗教領袖仍持續在巴基斯坦的愛滋防制決策中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在巴基斯坦,以宗教信仰為基礎的價值觀,形塑了當地的社會輿論及法律,而這些法律也直接影響公衛政策的推行。舉例來說,在巴基斯坦婚外性行為、同性戀及賣淫是有罪的。在這樣的法律下,愛滋相關的 NGO 及公衛組織也很難向未婚男女及男同志溝通以保險套做為預防愛滋的策略及工具。

當地宗教領袖

從研究結果來看,參與 NACP 計畫的宗教領袖並沒有改變他們對愛滋的認識或看法,參與 NACP 的宗教領袖很少在他們的社區談論愛滋議題,即使談論,也不會認為愛滋是公共衛生議題。取而代之的,他們認為愛滋是西方文化及現代化下的產物,也因此他們譴責 HIV 感染者以及感染者接觸到愛滋病毒的行為,並稱其既不道德也違背伊斯蘭教義。

這些宗教領袖和巴基斯坦 HIV 預防委員會共同編寫了一本小冊子,將這些不道德的活動、同性關係,和不必要的晚婚都列為「性變態」。(在巴基斯坦,早婚被視為預防 HIV 最好的策略)。該篇文章的作者認為,從結果來看,這些信仰領袖即便獲得更多的愛滋科普知識,依舊無法向他們所在的社群傳遞正確的愛滋疾病知識。

宗教領袖在與 NACP 工作人員交流時,通常會採取相對溫和的觀點,有時甚至會表示同意人權和性別平等原則。然而,他們並未將這些觀點帶回自己所屬的信仰團體中。

NACP的工作人員

另一方面研究作者也發現,即便是 NACP 計畫的工作人員,他們本身對於愛滋的態度,與巴基斯坦的宗教領袖及傳統輿論如出一轍。他們會在私下的交談中,有時甚至會在正式會議上,將HIV 感染者及風險族群描述成 「不識字的」、「落後的」、「道德敗壞的」,和「犯罪的」。即使是參與在愛滋議題的倡議人士或社會工作者,也可能被貼上這樣的標籤。

NACP 工作人員自身的態度某個程度上也反應了巴基斯坦官方的態度與立場。儘管巴基斯坦主責愛滋事務的官員和健康領域的專家,在形式上同意國際主流價值觀(如人權和性自由等)並會因為溝通對象不同而採取不同的說法及態度,但從實務經驗中不難發現,他們主要還是支持從伊斯蘭信仰出發的道德理念,而非從科學證據出發的公衛思考。

總結

研究作者在總結時提到,雖然在包含巴基斯坦在內的伊斯蘭社會中,普遍存在上述現象,也造成當地愛滋防制的挑戰,但作者仍提醒伊斯蘭宗教領袖參與愛滋防制工作依舊有成功案例。例如,在非洲,伊斯蘭教的宗教領袖們在面對愛滋時,提供了既能確保實際需求,又能符合保守伊斯蘭價值觀的替代方案。這都能做為參考,進而找出可行又符合當地民情的愛滋防治方式。

參考資料:
Qureshi A. HIV Prevention and Public morality in Pakistan: The Secular Normativity of Development. Anthropology & Medicine, online ahead of print 2 November 2023.
https://doi.org/10.1080/13648470.2023.225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