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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我的伴侶是U=U的感染者,
一般生活作息上完全沒問題也很健康。
但由於伴侶的 HIV 感染者身份,
沒辦法購買醫療相關保險或是長照險,
不曉得這方面有沒有甚麼方式或是機構能夠協助?
在保險從業人員的養成過程中會學到一段話:「現代生活的三重保障:人身保險、民主主義及勞工福利」,以此說明「人身保險」對當代人生活的重要性,甚至可說沒有保險,其個人資產的累積與風險的規避都會成問題。
如此看來,人人都應該有具備保險的權利才對,但顯而易見,已經生病的人想買份自己需要的保險,常被拒於門外。
文章描述至此所稱的「保險」,很容易讓人僅將其限定為「商業保險」,實際上,國家政策或社會福利所提供的保險也在此範圍,例如健保、勞保、國民保險等,其實都是保險的一環。可以試著想像,這些日常從口袋默默流出的健保、勞保或國保等費用就是在建構「保障金字塔」的最底部,只要是國民且按規定繳費,就能獲得來自政府提供的基礎保障,倘如個人有更多需要則再往上疊加,這也是本篇文章討論的重點:台灣現行的商業保險。
生病就不能買保險嗎?
商業保險從成立以來就是以營利為目的,只是其獲利的機制乃「藉由眾人集資以協助實際需要幫助的人」而從中獲益,對於整體社會穩定而言仍具有公益的特質。因此,對商業保險公司而言,設計適當的商品、慎選購買保單的人、維持足以獲利的經營模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必備能力。
因此,保險公司會聘用「精算師」設計各類商品,力求不敗以獲取滾滾利潤,並提供出錢買單的人相對的利益與保障。除非估計錯誤,發生如 covid-19 防疫保單的海嘯般理賠事件,否則保險公司在有大批專業人士維護與經營的情況下,甚少出現失利。唯一讓保險公司在大數據法則下還可能誤判的,就屬最難以捉摸的「投保對象」 — 參加保險者的健康問題。
購買保險的過程其實是「雙向選擇」 — 客戶想挑選自己想要的商品,而保險公司也想選擇適當的客戶。何謂適當?如果以人的生命為「保障標的」來說,「活得健健康康的人」永遠是保險公司最歡迎的對象。只是保險公司判定適當與否的機制饒富趣味,他們是以「最大誠信」原則相信客戶在投保當下所告知的一切,作法僅是要求客戶在投保的契約上(要保書)詳實告知過去是否接受醫師的治療或服藥等紀錄。倘若客戶隱瞞不說呢?沒錯,保險公司既無法確知也無從查證。 然而不可心生僥倖,因為未來申請理賠時一旦被保險公司發現該項原因,竟在投保前就已發生,無論投保後經過多久,保險公司依法都可不予理賠,而且若是在投保後兩年內查證確實,保險公司更可主張「契約自始無效」而解除該保單,且不予退費。
所以,生過病就無法買保險?連感冒都要告知嗎?不全然是。
在台保險公司透過客戶告知的內容,主要是想得知可評估的風險,也就是「真正在乎」的問題,具體的要求可參考在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事項」內容:
- 過去二個月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 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七日以上?
-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1)高血壓症 (2)腦中風 (3)肺氣腫、支氣管擴張、肺結核 (4)肝炎、肝硬化 (5)腎臟炎、尿毒 (6)視網膜剝離、視神經病變 (7)癌症(惡性腫瘤) (8)血友病、白血病、貧血 (9)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甲狀腺亢進或低下 (10)紅斑性狼瘡 (11)愛滋病或愛滋病帶原。
- 過去一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1)酒精或藥物成癮 (2)食道、胃潰瘍、胰臟炎 (3)肝炎帶原、黃疸 (4)慢性支氣管炎、氣喘 (5)痛風、高血脂症 (6)青光眼、白內障。
-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礙?
上述僅是簡略載明,尚有各細項補充,及針對女性懷孕過程、認知功能障礙等各類疾病的探詢。由此可知保險公司在乎的點為何?時間上是以「五年」為限,客戶在五年內發生的意外與診療紀錄都應納為評估;從事故層面來說,「慢性病」是保險公司審核的焦點。無論哪種慢性病,病患在未來接受長期治療、且伴隨諸多併發症的機率較一般人高,甚至死亡率也高。在「愈少出險,愈多獲利」的天秤下,試問,保險公司會往哪邊傾斜?
HIV 感染者(後續簡稱「感染者」)在長期服藥的穩定控制後,呈現U=U時,也屬於慢性病的狀態。目前所知,對感染者而言,這個慢性病帶來的頂多是長期服藥的需求罷了,尚無需擔心未來更多的醫療支出,然而以保險公司既有的核保醫學角度審視,愛滋病及感染 HIV 仍被歸類為未來將消耗醫療理賠存量的洪水猛獸。因此,只要保險公司對於愛滋的觀念與政策仍趨於保守,感染者在面對商業保險時,確實無法隨心所欲購買。
所有保險都不能買嗎?
商業保險因應現代生活的需求也有諸多分類,以人身保險來說,至少有壽險、傷害險(俗稱意外險)、健康險(俗稱醫療險)、年金險四大類商品。其中,會以客戶「健康與否」為核定條件的有壽險以及健康險兩種。傷害險以客戶的職業風險高低為篩選及計費基礎、年金險則以客戶生存為條件,保險公司不負危險成本,因此這兩大類是身體健康狀況有問題的人還可以投保的商品。但近年來,在挑選購買傷害險的客戶時,保險公司也開始關切投保對象的年紀、是否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酒精成癮等問題,並探詢身體機能是否已有障礙?可以看出,即便是傷害險,保險公司也漸漸在限縮可投保的對象。
究竟可不可以買?該買什麼?哪些事故需要告知,或不告知?這些都有賴保險業務員的專業與經驗。若您有規劃保單的需求,無論是否為感染者,我建議在選購前能找到可信任、放心講述自己隱私的業務員,最好能了解愛滋與保險議題,且可全盤考量客戶投保狀況者,反之,避免遇到以保險公司利益或自己好處為上的業務員。
若無法再買保險,還可以做什麼?
誠如文章第一段點出,以保險來說,商業保險並不是唯一提供人身保障的工具,健保、勞保與國保等早就是生活的一部份。因此,維持正常繳費以確認資格也是基本的保險做法。當然,維持身體健康、避免過早面對醫療支出,更是有效的風險預防措施。
「規劃保單」在本質上是一種理財方式,倘若個人收入理想且投資理財工具運用得宜,當資產累積到一定程度,即使風險猛然出現,只要準備充分且無虞匱乏,是否仍需要「把錢先給保險公司,以求一個未知的風險」這樣的做法呢?
最後,分享個人在規劃保單上的心得:無論何時,一旦出現規劃保險的念頭,請儘早實行,當下就是最好的時機。是否需要規劃保險?還能買嗎?可以買哪些保險?這些問題無須自己揣測,找個合宜的專家討論,絕對會比盲目尋求解答來得經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