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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在 2025 年 5 月發佈了新版的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PEP)使用指引。這是該指引在 2016 年之後第一次更新、修訂。更新的版本除了建議在風險事件發生 24 小時內開始服用相關藥物外,也納入供孕婦、兒童及非法藥物使用者的 PEP 使用建議。
下列醫藥資訊原報導出處為 POZ: CDC Updates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Guidelines
本文章經愛知識 iKnowledge依編輯所在地醫療現況及閱讀習慣進行編輯及改寫
依據台灣衛福部疾管署網頁的定義,非職業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PEP)是指,如有從事不安全危險性行為、遭性侵害、共用針器或稀釋液的注射藥癮者等,而有直接接觸到疑似愛滋病毒的血液或體液,經預防性投藥之醫院醫師評估後,給予暴露後的抗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以避免感染愛滋病毒。
目前台灣疾病管制署及美國 2016 年版非職業 PEP 使用指引建議,使用 PEP降低感染風險,應該越早開始越好,建議在風險行為發生後 72 小時內開始服用藥物降低感染風險。
相較於此,美國最新版的使用指引則是建議如果可以,應在風險事件發生後的 24 小時內(但不超過 72小時)開始服用相關藥物,一般至少需要連續服用 28 天的藥物。
PEP 需要醫師專業評估並說明後才能使用及購買相關藥物,如果在過去的 24 小時內,有發生可能感染 HIV 的風險事件且無法確認對方的 HIV 感染狀態,可能需要透過 PEP 降低感染 HIV 的風險,你可以從疾管署網站,查詢在台提供 PEP 的醫療機構名單,儘速前往該院所感染科請醫師協助評估是否使用 PEP。
在 2016 年版 PEP 使用指引修訂後,陸續又有一些 PEP 的研究發表,美國 CDC 基於這些新的研究,同時納入觀察數據、專家建議、動物研究、HIV 治療研究等資料,修訂了這一版的 PEP 使用指引。

使用藥物的建議
美國新版指引建議,在醫師評估肝腎功能、目前藥物使用情形,及藥物過敏等相關因素後,建議至少連續服用 28 天下列藥物處方降低感染風險:
- BIC/FTC/TAF
- DTG/TAF
- DTG/TDF
- TDF/FTC
- TDF/3TC
新版指引中同時提到,之前的研究曾有數據指出,在剛開始進行 HIV 治療時,相較於使用兩種藥物成分的藥物(如 DTG/TAF),使用三種以上藥物成分(如BIC/FTC/TAF)的藥物進行治療,可以最大程度的抑制 HIV 病毒複製。
在這樣的基礎上,該指引建議優先採用三種以上藥物成份的藥物做為 PEP 藥物。當然,最終以哪種藥物做為 PEP 的藥物需要與醫師討論後確認。
針對孕婦、2 到 12 歲兒童、荷爾蒙療法使用者,及非法藥物使用者的 PEP 使用建議,基本上與成人一致。但該指引也同步提到許多臨床醫師需要留意,以及跟 PEP 使用者確認、溝通的細部項目,這部分因為涉及許多不同的情境,要由醫師與 PEP 使用者確認後判斷。

PEP 使用摘要
美國新版 PEP 使用指引在總結時提到下列摘要:
- 要在多久時間內開始 PEP?
在發生已知或有潛在感染 HIV 風險事件的 72 小時內需開始 PEP 的預防治療。在現有研究數據的基礎之上,美國 CDC 建議在風險事件發生後的 24 小時內開始服用相關藥物。
- 整個 PEP 療程需要多久?
現有動物實驗數據顯示,整個 PEP 需要服藥 28 天。最新的研究則顯示,如果是在暴露後 24 小時內開始 PEP 預防治療,則有可能可以縮短日程。但這個部分目前尚待近一步的研究證實及確認。
- 要使用何種 PEP 藥物?
以現有的研究數據來看,建議以前面提到的幾組藥物配方進行 PEP 預防治療。從 HIV 臨床治療的數據可以得知,一般來說這幾組藥物的安全性及耐受度皆為良好。另一方面,美國 CDC 也同步建議優先採用三種以上藥物成份的藥物做為 PEP 藥物。
- 可以用長效注射型治療針劑當 PEP 藥物嗎?
目前已上市的長效注射型治療針劑為Vocabria (莫帕滋)及 Rekambys (瑞卡必)針劑。截至目前為止,沒有該處方應用在 PEP 預防使用的相關數據。另一方面,現有的美國及台灣 HIV 治療指引都建議該處方使用在已經接受過其他 HIV 藥物治療,體內病毒量維持測不到狀態的感染者。在這樣的狀態下,現階段不建議以該處方做為 PEP使用。
- 在結束 PEP 28 天的療程之後
該指引建議,在完成 PEP 預防療程後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評估,並接續使用暴露「前」預防投藥(PrEP)以降低後續感染 HIV 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