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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i,Dr.V團隊 阿觀牙醫師
常有朋友問我:「感染者看牙時要不要告知?」這真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看完這篇文章,或許不一定有答案,但能讓你了解可能面對的狀況。
講到就醫的告知議題,必然要提到法律規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但處於緊急情況或身處隱私未受保障之環境者,不在此限。」已明文規定感染者就醫時需告知,但「身在隱私未受保障之環境如感染者處於開放空間,有非醫事人員在場且得以聽聞知悉之環境」(立法理由)可免。因此,如果你身處開放空間(例如:診所櫃檯),是可以不用告知的,而身處隱私受保障的環境下,依照法規,告知恐怕是唯一選擇,但請有心理準備,這位醫師不一定是愛滋友善醫師,如果要避免此種狀況又擔心法律規定,可先向個管師、民間團體或朋友詢問愛滋友善醫師。撇除這條法律規定,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可以繼續讀下去。
理想上,在告知之後,應該能接續進行看診與治療,但如上述所說,根據面對的醫師與院所,你可能會進入不同的情境:
1.遇到不熟悉感染者的牙科處置且對愛滋較不友善的醫師
許多醫師因臨床工作中較少遇到感染者,常誤認為需要更多防護措施或是擔心免疫低下的狀況,此外,有些醫師本身對愛滋持有一些負面想法,可能在告知後拒絕你,或是建議到大醫院處理。如果你已經在大醫院,則可能會建議你到北市聯醫昆明院區的愛滋牙科門診。能避免這類醫師最佳,但如果遇到且又有拒診或歧視等行為,可聯繫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進行相關申訴。
2.遇到不熟悉感染者的牙科處置但對愛滋較友善的醫師
同樣的,這類醫師對感染者的治療或處置不一定熟悉,但不會有偏見,比較多是因為一時不知該如何是好,可能會建議你到大醫院處理,或是進行基本治療(例如:口腔檢查、洗牙或補牙)之後,其他項目建議到大醫院處理。此外,你可能會遇到各院所不同的安排,像是安排至當診最後一位看診或購買專用器械等等。遇到這類醫師,可先評估當下情境,如果想嘗試溝通,可以提供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出版的⟪HIV感染者的口腔照護指南⟫給醫師參考。
3.遇到熟悉感染者的牙科處置但對愛滋較不友善的醫師
這類醫師了解感染者的治療並不需要特別調整,因此,告知後多能以一般流程看診。這類醫師是市面上常見「告知才看」的醫師,他們有時反而更希望感染者告知,如果告知之前,就已經在雲端藥歷上發現你是感染者,可能會形成醫病關係緊張的局面。所以,如果你已經知道你的牙醫師屬於這一類型,直接告知為上策。
4.對感染者的牙科處置較熟悉且對愛滋較友善的醫師:
除了在感染者的口腔照護有經驗外,也可以理解感染者的不告知,多數也不會要求。但若你已經知道眼前這位醫師是友善醫師的話,告知後的你或許會比較輕鬆自在一點。
上述為筆者自行觀察與大致歸納,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可能有更多類型的牙醫師們,限於篇幅,無法在此贅述。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感染者看牙時要不要告知?」站在不同的角度,這個問題會有不同的答案,但不論告知或不告知,讓自己在看牙時處於一個舒適的狀態,就是答案。
延伸閱讀
從這些分類中,你可能會疑惑:
1.為什麼第二類醫師是對愛滋較友善呢?明明感染者不需要最後一位看診或是專用器械啊?
沒錯,感染者和所有病患一樣,並不需要額外安排或是特殊消毒方式,但許多牙醫師不確定感染者就診是否需要做(或不做)何種特殊處置,醫療院所固有的流程或措施就被牙醫師學習並沿用,或院所同仁和主管的不友善,這些醫師只能被迫接受。或許從病患角度無法認同,但就筆者觀察,他們實際上是很友善的。
2.為什麼第三類醫師是對愛滋較不友善的醫師呢?
這類醫師其實已經算是友善醫師,但在愛滋議題上,影響告知的因素太多,加上雲端藥歷也已經施行許久,如果醫師真的需要這項資訊,雲端藥歷是一非常實用的工具,類推至其他疾病的病患,也沒有要求病患一定要完整交代病史才看診的道理。因此,我將此類醫師歸類為較不友善者。
3.如果醫師查到雲端藥歷上的抗病毒藥物,會有什麼狀況?
許多醫師或醫療院所都會查詢雲端藥歷,很有可能會知道你的感染身分。在上述分類中,告知與查詢雲端藥歷的結果差異不大,唯有第三類醫師,若在告知之前就從雲端藥歷得知你是感染者,或許會認為你是故意隱瞞,反應會比較激動,過去甚至曾發生醫師對病患破口大罵的事件。如果你遇到醫師當面質問你為什麼不告知,可以以「現在醫療院所多會查雲端藥歷」為由回應,接著就看醫師的反應,有時這位醫師只是一時「不受尊重」的情緒上來,但他其實很友善,那你們之後還是可以有良好的醫病互動。確實,在雲端藥歷上路之後,告知的選擇權已經不在病患身上,而且,如果你不說,醫師通常也不會跟你說他已經知道你是感染者。
4.可以告知牙醫師U=U嗎?
我認為可以告知,因為有些牙醫師確實會以病毒量數值當作評估依據,但同時,不需給予過高的期待,因為還有很多原因會影響醫師的看診。就筆者個人觀點,知道U=U的牙醫師仍屬少數(但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此外,尚未達到U=U的人不代表無法進行牙科治療,且當針扎或暴露來源病患為U=U,職業暴露後的建議在國際上仍無共識,即需要更多證據證明U=U適用於職業暴露。所以,如果已經達到U=U的話,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告知這件事,如果還沒達到,則提供病毒量和CD4數值供醫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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