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目錄
Toggle※ 文章內所提供之圖片僅供示意,非實際治療之藥物。
根據台灣衛福部疾管署網站的說明,所謂的「PEP」是指「如有從事不安全危險性行為、遭性侵害、共用針器或稀釋液的注射藥癮者等,而有直接接觸到疑似愛滋病毒的血液或體液,經預防性投藥之醫院醫師評估後,給予『暴露後的抗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以避免感染愛滋病毒。」簡單來說,所謂的「PEP」也就是在發生可能感染愛滋病毒的行為後,透過給予愛滋抗病毒藥物避免感染 HIV 的一種預防措施。或是更直白的說,PEP 是一種「事後藥」的概念。
近年來,台灣對於 HIV 預防的討論通常會側重在篩檢、PrEP(暴露「前」預防性投藥)、U=U這幾個議題之上。但同樣也能某一程度預防感染 HIV 的 PEP(暴露「後」預防性投藥)相對就比較少被討論。
謝謝很多朋友的信任。因為工作的關係,有不少朋友會私下向我詢問 PrEP 或 PEP 的事宜(也有些朋友會私下來問舉不舉的問題)。某天清晨接到某老友的來電,他的一位女性閨密昨晚去派對時被陌生男子下藥,等她在陌生的房間醒過來時,對方已經離開了,但她清楚的意識到,自己被陌生男子性侵了。她哭著問老友應該怎麼辦,老友第一時間打了電話給我,想問問印象中曾看到的「事後預防藥」該去哪買?該怎麼吃等問題。
我想這不會是需要 PEP 唯一的個案,這樣的狀況也不會是需要使用「事後預防藥 PEP」的唯一原因。這次就讓我們透過亞東紀念醫院感染科 蔡茂松醫師提供的台灣觀點,以及這篇翻譯報導,好好來聊聊「PEP」這個通常在「不得不」狀態下採取的緊急預防措施。
台灣觀點
誰需要使用PEP
PEP(post-exposure prophylaxis)針對暴露於可能感染HIV的情況下,提供一種預防性的藥物。門診中,PEP的使用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 性接觸暴露:沒有使用安全措施下,與HIV感染者進行了高風險的性行為,例如陰道交、肛交或口交。
- 注射藥物暴露:與HIV感染者共用注射針頭或其他注射藥物用具。
- 職業暴露:醫護人員等職業人員在處理可能感染HIV的體液時,發生了意外的傷口或黏膜暴露。
- 非職業暴露:例如意外被鋒利物品(如針頭)刺傷。
從感染風險的角度來看,上述四種情況都有可能導致感染,因此都需要進行預防措施。醫師在評估暴露者時首先需要確定該暴露者目前沒有HIV感染,因為只有未感染者才需要接受預防性藥物。其次,醫師需要確認該暴露者存在明確的感染風險,也就是說暴露來源和行為確實存在可能風險,而非僅僅是暴露者自身的擔憂和焦慮。
然而,在實務上,第二點「有明確的感染風險」的確認常常存在困難。例如,暴露者可能不知道與誰發生了暴露、來源是否為HIV感染者,不了解來源是否接受病毒治療並維持良好控制,或者無法聯絡到或不方便聯絡潛在的傳染對象等情況。
因此,對於暴露事件與暴露來源的評估,我將採取正面列舉的方式。換句話說,如果前來就診的民眾未感染HIV病毒,但感染風險仍無法完全排除,我們會考慮使用預防性藥物。即使無法確定暴露源頭的感染情況或藥物使用情況,只要存在暴露可能(例如傷口或黏膜接觸體液等情況),我們將討論預防性藥物的選擇。也就是說前來門診進行PEP評估的民眾,即使無法完整說明暴露過程或性行為對象的健康狀況,只要評定暴露不屬於無風險的情形(例如擁抱、親吻、共餐等),我們可以開始討論預防性藥物的角色、優點和缺點。
PEP預防的效果為什麼不是百分之百?
病毒經由黏膜侵入後,約48小時後到達局部淋巴結,進而引起感染。在接觸病毒後到感染確定發生之間,預防性藥物發揮了關鍵作用。30年前,對於醫護人員使用zidovudine (AZT)作為暴露後預防性投藥的研究發現,可將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降低81%。後續的非職業暴露和性行為暴露的觀察性研究也確認了預防性投藥的效果。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目前已知的科學證據都來自於觀察性研究,無法確認預防藥物的真正效果。許多重要因素無法被完全校正,並且許多因素都會影響預防效果,例如:暴露 (接觸病毒)的量、病毒種類和接觸方式,以及開始服藥的時間等。 值得一提的是,藥物的研發進步迅速,目前使用的預防藥物在效果、安全性和副作用方面都遠優於過去的預防藥物,普遍使用三合一藥物作為預防,理論上效果應該更佳。
如何取得PEP?
由於PEP暴露後預防的藥物並非所有醫院均有準備,根據疾病管制署的資料以下是112年度的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112年四月),然而醫院的感染科醫師與急診醫師對於PEP的熟悉程度不一,也影響著PEP的取得。一般而言,感染科醫師照護感染者、協助PEP暴露後預防或是PrEP暴露前預防的經驗越多,越可以對PEP的評估和用藥有把握。另一方面,假日、夜間或是無感染科醫師門診的時間,急診醫師也經常協助處理,這有賴於指定醫事機構的感染科醫師與急診的協調。
以亞東醫院而言,週一至週五上午以及下午均有感染科醫師的門診,週二與週四至晚間8點有夜診可供協助,而非門診時間,經感染科醫師與急診醫師討論後,發展簡便有效的流程以協助急診醫師處理提供PEP暴露後預防的藥物與後續感染科門診。
使用PEP預防藥物的建議
- PEP建議在72小時內及早給予,目前指引建議給予28天。
- PEP預防藥物的包含所使用各項藥物與檢查之費用均屬自費負擔。
- 為達到良好的服藥順從性,建議在評估抗藥性和副作用後,選擇每日服藥次數較少、顆粒數較少的處方。
- 所有尋求非職業暴露評估的人不論是否接受PEP預防藥物,建議進行HIV、B型肝炎、C型肝炎以及性病檢查,於四到六周和三個月再次安排相關檢查。
- 暴露前預防(PrEP)是另一種藥物預防方式,可透過穩定持續使用PrEP,讓體內具足夠藥物濃度,預防感染愛滋病毒。
下列醫藥資訊引用及翻譯自 TheBodyPro:PEP Prevents HIV Within 72 Hours of an Unexpected Exposure, Yet Few Are Talking About It
本文章經愛知識 iKnowledge依編輯所在地醫療現況及閱讀習慣進行編輯及改寫
在擔任 PrEP 輔導員的期間,我幾乎每週都會接到幾通來自擔心自己可能感染 HIV 民眾打來的諮詢電話。這些民眾遇到的狀況可能都不大一樣,但有件事幾乎是相同的,就是這些民眾在之前都沒有聽過 「PEP」,直到在緊急狀況下不得不使用 PEP 的時候,才知道有這種事後的預防措施。
一般來說,「PEP」(台灣疾管署稱之為:「暴露後的抗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原本是一種用於醫療場域中的 HIV 預防措施,用於處理誤觸針具或血液醫護人員可能面臨的情形。然而,我們也常聽到前來諮詢的民眾向我們反應,在急診室等第一線的醫療場域,常會遇到不知道可以透過 PEP 預防感染 HIV 的醫事人員(例如醫院的接待人員、醫療助理等)。這些狀況可能不是特例。根據 2020 年發表在 AIDS and Behavior 的研究,在分析了 480 位來自 10 個 HIV 高盛行率地區的專業醫療人員相關報告後發現,有 12.5% 的研究對象不知道有 PEP 這個 HIV 預防措施。同時,有 43.5% 的研究對象雖然知道 PEP,但卻從來沒有開立過 PEP 的處方。
如果醫療人員的狀況尚且如此,一般民眾對 PEP 的了解就可能更加有限了。誠如終結美國愛滋流行計畫中提到的,讓更多民眾能夠接收到正確的預防策略及醫學觀念(如 PrEP、U=U等)是終結愛滋流行的關鍵因素。正因如此,讓更多民眾知道正確的 PEP 醫學知識,就相當重要了。
美國現行的PEP政策
暴露後的抗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PEP),是使用抗逆轉錄病毒療法(英文簡稱為:ART,也就是用於 HIV 治療的方式)來防止透過性行為、毒品注射或針扎後感染 HIV。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PEP 無法保證能夠 100% 避免感染 HIV。一般而言,必須在接觸愛滋病毒後的 72 小時內開始進行投藥,且需要每日服用該藥物連續 28 天。
紐約州衛生部(NYSDOH)的 PEP 指引指出,當一位民眾沒有採取 PrEP 或適當的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遭到破壞時,應該儘速開始採取暴露後的抗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PEP)。PEP的預防效果會在接觸愛滋病毒 2 個小時之後開始遞減,且 72 小時後就無法有效預防感染。因此,該指引指出:「等到 72 小時後才開始使用 PEP,可能會增加血清轉換(編譯:從 HIV 陰性變成陽性)的風險。」
至於 PEP 使用的藥物,依據美國愛滋教育及訓練中心(AETC)的相關指引,經過多方面的評估及考量後,建議以含有三種藥物成分的 HIV 治療藥物做為 PEP 使用的藥物。也就是說美國現行用於 PrEP 的 Truvada 舒發泰及 Descovy 達可揮,因為都需要搭配其他藥物才可做為 HIV 治療藥物使用,故此不能用在 PEP。
一般來說,在美國購買的商業醫療保險都可以局部支付 PEP 及 PrEP 的醫藥費用。此外,就像要取得 HIV 治療處方一樣,PEP 的處方也需要經過醫師的評估及相關檢驗後才能取得。
PEP 是個起點
在擔任 PrEP 輔導員的期間,我經常需要跟擔心自己會感染 HIV 的民眾打交道。在大多數的時候,他們會希望先進行 HIV 快篩。但是因為接觸愛滋病毒 72 小時之內無法檢測出是否感染,我們會先向他們說明此一限制,也會給予他們包含 PEP 及其他性傳播疾病(STIs)等衛教資訊。
我們在服務的過程中發現,民眾普遍不了解 PEP、PrEP 等預防措施,或是知道 PrEP 但覺得與自己無關。此外,我們也發現幾乎所有完成 PEP 投藥的民眾,在結束 PEP 的療程後,都會開始使用 PrEP 來預防感染 HIV。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透過使用 PEP 的過程,增加了民眾對輔導員的信任,進而帶動其他性健康議題(如使用保險套、定期篩檢、使用 PrEP 預防 HIV 等)的討論。
有些時候,民眾會來我們這裡尋求使用 PEP 並不是出於自願或意外,而可能是受到性侵、性伴侶在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偷拔套,或是在使用物質時遭受到的非自主對待,在這樣的狀況下,PrEP 同儕員通常都是他們第一個可以敞開心胸聊聊事件始末的對象。
相較於只是單純的擔心可能感染 HIV,當這一切再加上性侵以及隨之而來的污名時,則可能讓當事人同時經歷一定程度的創傷。但這樣的創傷在諮詢 PEP 做為預防措施的當下,是無法被妥善處理的。PEP 投藥只是一個開始,在此之後還需要心理諮商、減害衛教、同儕團體等資源的介入與幫忙。
做為 HIV 預防策略的一環,應該要擴大民眾及醫護人員對於 PEP 的認知。PEP 不僅僅只是一種 HIV 預防措施,隨之而來的,更可以是完整且全面的身心健康知識與意識傳遞。讓更多的民眾了解 PEP 並降低取得門檻,至為關鍵。